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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政府公告
公告起日: 2025/05/02
標題: 護理人員抵免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專業課程」課程關鍵詞表 (115年1月1日生效實施)

護理人員抵免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專業課程」課程關鍵詞表 (11511日生效實施)

為減輕護理人員從事長照服務時需同時修習兩類繼續教育課程(6年120點醫事人員積分及6年120點長照人員積分)的負擔,本會陸續拜會衛生福利部並多次參與、召開會議共同研商。

一、113年12月11日本會與台灣居家護理暨服務協會、台灣長照護理學會、臺灣護理之家協會、台灣安寧緩和護理學會共同拜會衛生福利部照護司及長照司提出訴求。

二、113年12月26日、114年2月21日長照司召開兩次「護理人員與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相互採認抵免課程」研商會議。

三、114年3月12日本會邀集台灣居家護理暨服務協會、台灣長照護理學會、臺灣護理之家協會、台灣安寧緩和護理學會,研議確認「專業課程抵免關鍵詞組」彙整建議,並於3月19日函覆提交長照司。

四、114年4月21日衛生福利部函覆本會:

1.同意所提課程關鍵詞納入「專業課程」抵免範圍彙計142項、222小時,認定凡修習該等課程者,可直接抵免長照人員「專業課程」屬性繼續教育積分,最高以96點為限 (相關資訊公開於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 https://1966.gov.tw/LTC/cp-6641-82249-207.html  (路徑:https://1966.gov.tw 首頁/長照服務人員專區/繼續教育課程相關資源) 。

2.本案自115年1月1日生效實施,課程抵免原則「不溯及既往」,生效時間係指課程開課日期為115年1月1日(含)以後。

3.為簡化護理人員申請抵免長照人員繼續教育「專業課程」積分之流程,本案建置關鍵字比對功能,由「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與「繼續教育護產積分管理資訊系統」自動串接比對課程名稱,判定可抵免課程並計入長照積分。長照人員可透過個人積分查詢系統查閱積分紀錄,確認雙方系統所載可抵免項目及積分一致,並作為地方政府辦理認證更新之依據。

五、114年4月29日衛生福利部週知各醫事專業團體,說明醫事人員擴大直接相互採認抵免長照積分「專業課程」屬性課程,各醫事專業團體可提案申請並提供相關資料予該部進行認定。

本案大幅減輕護理人員同時修習兩類繼續教育課程的進修負擔,本會將持續關切後續實施情況,並與相關單位保持密切合作,推動友善、永續的護理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