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Q&A
已經到新公會入會了,為何登入後還顯示在舊公會, 且為非有效會員?

登入時所屬公會請選擇新加入之公會,帳號為身分證字號,密碼會恢復預設值,即西元出生年月日,登入即是有效會員

登入已離退公會,才會呈現非有效會員

如非以上情形,請來電本會洽詢

公會/全聯會是否可開立年資證明

本會官網資歷僅供參考,如需正式執業年資證明,請向服務機關所在縣市衛生局申請「經歷證明」

全聯護訊之通訊課程考試何時上傳積分系統?

全聯護訊之通訊課程,固定於每個月月初(15日前)上傳上個月通過課程之名單。如急需執登/換照,自106年5月1日起,凡需提前登錄積分者,需繳交行政作業費300元。如有需要請逕至https://goo.gl/forms/UWpETOHZezYlsOJm2申請。

如何查詢課程訊息?

(一) 請逕至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maportal→護產積分→課程查詢及線上報名→線上報名(需點入查看或洽詢開課單位是否為直播課程)。

(二)本會網頁【本會研習活動或其他單位消息】瀏覽查詢及各地護理師護士公會之課程訊息平台。

(三)除實體課程外,可上通訊課程、網路課程,各家網路連結請逕至【本會網頁→繼續教育→其他線上繼續教育網站連結】查詢。

沒有執登需要換照嗎?請問歇業後重返職場需要準備繼續教育積分嗎?沒有執業可累計積分嗎?

(一) 證書永久有效,更換的是執業執照,沒有執業暫時不需要換照。

(二) 若逾原發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者:

1.歇業未超過2年,維持原執業執照所載之有效日期。

2. 歇業超過2年,應備執登前一年內20點積分(不限課程屬性),其執業執照更新日為執登日+6年;或於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內備妥120點積分即可。

     若原發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者:

1.歇業未超過2年,執登前請備妥120點積分(執業登記日往前推算六年期間所累計之積分才能計算),其執業執照有效期為復職日+6年。

2. 歇業超過2年,應備執登前一年內20點積分(不限課程屬性),其執業執照更新日為執登日+6年;或備妥120點積分(執業登記日往前推算六年期間所累計之積分才能計算),其執業執照有效期為復職日+6年。

(三) 沒有執業仍可累計積分,如果參加護理人員的繼續教育課程,積分會自動累計在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之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研習會無法報名

1.請先確認您是否為地方公會會員

2.去年會費是否繳交

若要申請學校學分轉換護理積分,如何申請?

(一) 請至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maportal/ 線上申請

(二) 須具備學校成績單(具有教務處蓋章)掃描上傳至積分系統

(三) 操作範例請參考【本會網頁→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相關辦法→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護產積分管理資訊系統操作指引(個人類)】

歇業超過兩年,想回職場工作,請問該如何是好?

歇業超過兩年,請於復執前一年內積滿20點繼續教育積分,始能辦理執業執照登記。

相關課程訊息,請逕至【本會網頁http://www.nurse.org.tw】-點擊【繼續教育-其他線上繼續教育網站連結】敬請善加使用各家數位學習平台 。

另本會協助即將回職者,開通全聯會臨時會員,開放權限讓您進行本會通訊、網路課程,及實體課程報名。提醒您! 申請臨時會員使用期限為期一個月,兩年內僅可使用一次。

網站上的統計資料,是否無償使用

本會網站上的統計資料,歡迎使用,唯請於引用時註明資料來源為「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請問如何查詢積分?

(一) 請逕至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maportal/查詢
如帳號/密碼無法登入,請洽詢客服專線:(02)7714-3956;相關操作步驟請逕至本會網頁【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相關辦法→醫事系統入口網操作指引】瀏覽查詢。  

(二) 若不知您的執業執照起訖時間,除審視個人執業執照有效日期外,亦可洽詢當地衛生局。

請問繼續教育課程是否有分類?各類別積分如何計算?

通訊課程、網路課程之上限各為80點
專業96~108點
品質+倫理+法規12~24點(須包含性別、感控各一堂課)
總計120點

請問護士改為護理師執登,注意事項為何?

(一) 若護士執登期間學/積分要保留的話,可以採未到期更新方式(合併計算),即更換護理師之後,執業執照有效期仍與護士執業執照有效期一樣。若以護理師執登,之前護士期間所取得的積分不會保留,其執業執照有效期為"護理師執照發證日+6年〞。

      ※不管您選擇何種方式,去衛生局辦理執登時,都要和承辦人員說清楚!

(二) 積分查詢:請點選護士/護理師,將課程時間(點選自訂),並將時間調整至您此次《執業執照換照期間》,積分才能完整呈現。

學校學分轉換護理積分,如何計算?

(一) 一學期最多申請3學分(=15點)

(二) 審查費1點=30元(待送審資料正確,審查單位會EMAIL繳款通知)

(三) 120點申請的學分需是正在執業期間(6年內)所取得的學分;或歇業兩年以上者,需是執業前一年的學分,方可申請!

繼續教育數位學習課程之急件上傳積分申請

本會固定於學習課程結束之隔月15日前,主動上傳學員積分至衛生福利部護產積分管理系統,為避免服務資源濫用,影響行政作業順暢,本會自106年5月1日起,凡需提前登錄積分者,需繳交行政作業費300元。如有需要請逕至https://goo.gl/forms/UWpETOHZezYlsOJm2申請。

« 匯款方式: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銀行名稱:808(玉山銀行建成分行) 
帳號:0923-940-002123

※申請急件上傳前請先查看醫事系統入口網之通訊或網路課程是否已經超過80點上限!

●查詢方式: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maportal/ →應用系統功能 →護產積分管理系統 →個人積分查詢 →上課紀錄 →查詢

●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1. 護理師/士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課程積分120點。

2. 品質、倫理、法規,合計至少12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超過24點者,以24點計。

3. 網路及雜誌通訊課程維持上限各為80點,實體課程無限制。

4.歇業超過2年,於執業登記前一年內積分達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六分之一(20點)即可重新執登。

●上傳時間:3-5個工作天(不含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