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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政令宣導
公告起日: 2023/03/27
標題: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因應猴痘防治措施調整,修訂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並更新「醫療機構因應猴痘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因應猴痘防治措施調整,本署修訂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並更新「醫療機構因應猴痘感染管制措施指引」,請轉知所轄醫療機構依循辦理,請查照。

重點摘要:因應猴痘防治措施調整且考量臨床照護多元性,經參考國際間相關指引及國內臨床實務需求,調整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之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如下:

  • 取消醫療照護工作人員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時,全面佩戴N95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下稱N95口罩)之建議,調整為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針對收治病室內照護有併發症之中重症感染者,建議優先佩戴N95口罩。
  • 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選擇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並得依病人狀況及所需執行的業務調整個人防護裝備。
  1. 未直接接觸病人之行為,如:詢問相關主訴及TOCC等,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
  2. 一般性接觸病人之醫療照護行為,如:量體溫、血壓、照X光、病人轉送等,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手套、一般隔離衣。
  3. 執行接觸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等風險之醫療照護行為,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手套、防水隔離衣;視需要佩戴護目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