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福利部轉知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公告。
二、對於旨揭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預告期間(115.01.23~115.03.23)內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陳述。
三、重點摘要:
(一)刪除部分條文,改由主管機關另訂辦法,包括:「個人資料事故通知通報及應變辦法」、「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等。
(二)修正「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之定義。
(三)刪除過渡條款。
(四)配合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修正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