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修正「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並自即日生效
一、旨揭方案係為因應具慢性疾病之失能者外出不便,由醫師到宅訪視評估個案狀況並開立醫師意見書,作為照顧計畫及提供長照服務之參考,以及落實長照3.0「醫療照顧整合」之計畫目標,優先以「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下稱居整計畫)照護對象為主推動整合,並引導新案由熟悉個案病情之居整計畫醫師開立醫師意見書,並提高居家醫療院所可開立醫師意見書之政策目標。
二、為保障既有單位權益並兼顧116年推動創新運作模式,旨揭方案自即日起至計畫期程結束止,執行方式調整如下:
(一)舊案服務不影響:公告修正前已由地方主管機關派案並經服務之個案,原特約單位可繼續提供照護服務,不受本次調整影響,直到結案。
(二)新案精準派案:凡居整計畫之收案病人,由其同一醫療團隊照護者,即可由照管專員精準派案,由熟悉個案病情之醫師開立醫師意見書,落實醫療與長照之實質整合。
(三)擴大特約單位參與:為積極提升居整計畫個案之長照健康管理覆蓋率,本方案全面擴大特約對象,凡參加健保居整計畫之各級醫療機構(中西醫診所、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均得納入本方案特約服務單位,以實質增加服務量能,加速個案取得醫師意見書。
(四)納入中醫師提升開立量能:明確放寬服務人員資格,凡完成長照線上3小時培訓課程且納入居整團隊之中醫師,亦得開立醫師意見書,以充分發揮跨專業醫療團隊之照護綜效。
三、至116年創新運作模式,衛福部將俟規劃方向定案後,儘速說明各項具體配套措施,以利各界及早因應。
四、併附修正對照表,修正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其餘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