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聲明內容
公告起日: 2025/08/24
標題: 兼顧專業尊嚴與永續經營 共同守護護理專業價值與住民安全

兼顧專業尊嚴與永續經營
共同守護護理專業價值與住民安全

 

一、立場說明

護理之家諸多問題,全聯會已知悉與理解,惟護理人員與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相同,依法擔任機構負責人,乃是保障專業與公平的重要制度,若貿然修法,易引發責任錯置。

二、具體建議

1. 保障專業與安全:《護理人員法》第17、19條立法初衷在於確保護理人員的專業與開業權,若改為出資者為負責人,其理應比照醫療法第30-55條及相對應之罰則,亦應由負責人承擔,含刑事及民事,特別是非涉及護理專業部份,其相關責任及風險,應悉概由法人承擔。

2.呼籲主管機關儘速研擬「護理機構法人管理相關辦法」(含護理財團法人及護理社團法人),明確劃分專業管理者與出資者的責任,並引入反托拉斯精神,防止壟斷與惡性競爭。

3. 建立契約範本、強化法律教育;蒐集數據、整合意見;推動專法或子法,兼顧專業、公平與永續。

三、全聯會的呼籲

全聯會提醒護理人員「切勿輕易出借執照或掛名」,以免淪為「代罪羔羊」。全聯會願意聆聽各方意見,共同提出兼顧專業、公平與永續的可行方案。

 

衛福部相關說明:https://www.mohw.gov.tw/cp-16-83573-1.html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敬上

114 年 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