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正呼籲醫療機構落實醫療暴力防制責任,確保醫事人員執業安全
近年來,醫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從言語辱罵、威脅恐嚇到肢體攻擊,不僅對第一線醫事人員造成身心傷害,更嚴重衝擊醫療體系正常運作與民眾就醫安全。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於任何形式之醫療暴力,表達最嚴正的譴責。
依據《醫療法》第24條明文規定,醫療機構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人身安全。醫療暴力並非單一偶發事件,而是制度、環境與管理未能即時回應風險所造成的結果。全聯會強調,防制醫療暴力,不是醫事人員的個人責任,而是醫療機構不可迴避的法定責任與管理義務。
為此,全聯會鄭重呼籲全國醫療機構,務必全面落實以下保護人員措施:
一、建立可即時啟動的醫療暴力通報與應變制度
醫療機構應建置明確、全院熟悉的醫療暴力定義、分級通報與應變流程,確保任何暴力事件皆能即時被通報、被處理、被追蹤,而非被忽視或私下消化。
二、確保第一線工作人員的即時安全防護
高風險單位如急診、精神科、感染科等,應配置緊急求救設備、24小時足夠保全人力與警政連線機制,並清楚界定現場指揮與支援角色,讓醫事人員在危險發生時能「立即求援、優先保命」。
三、提供完整的法律支持與零容忍立場
醫療機構應主動協助受暴人員蒐證、報案與法律諮詢,明確宣示對醫療暴力「零容忍」,不得因擔憂衝突、輿論或行政成本,而勸阻同仁依法提告或申請相關保護。
四、啟動完善的員工關懷與復原支持
醫療暴力的傷害不僅發生在當下,更可能留下長期心理創傷。醫療機構應提供心理支持、後續追蹤、公傷假與工作調整機制,協助同仁安心復職,避免「二次傷害」導致人員流失。
五、落實預防與教育訓練,而非流於形式
防制醫療暴力不能僅停留在張貼海報或口頭宣導,應定期辦理跨單位情境演練,強化全體人員對於提早警覺、去激化溝通與自我保護之實務能力,真正做到預防勝於事後補救。
全聯會再次強調:
醫療暴力不是醫療人員的宿命,而是制度是否站在他們身後的試金石。
唯有醫療機構、政府與社會共同承擔責任,才能真正打造安全、尊重、可長可久的醫療職場環境。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將持續監督相關制度落實,並與主管機關共同努力,捍衛每一位醫事人員的執業尊嚴與人身安全。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1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