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行政院依法嚴正把關《老人福利法》修正案
守護弱勢長者,維護健保互助與照護永續
針對《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支持行政院依法嚴正把關,審慎檢視修法對弱勢長者保障、健保互助精神及整體社福與醫療照護資源的影響,並呼籲行政院與立法院循憲政程序,儘速補正修法缺失,提出完整保障方案。
一、護理人員最貼近長者,不能讓弱勢保障出現缺口
護理人員長期在病床旁、社區與居家照護現場,深知長者面對的困難不只有健保費,還有就醫部分負擔、健保未涵蓋的必要醫療費用,以及失能後持續的照護支出。
本次修法擴大保費補助,卻刪除原條文對無力負擔部分負擔及健保未涵蓋醫療費用者的補助規定,恐使部分弱勢長者的保障出現缺口。即使免繳健保費,若仍無力承擔必要治療費用,長者的就醫困難與家庭照顧壓力依然存在。
政府必須保全必要補助的法源、預算與申請管道,確保真正需要協助的長者獲得支持。
二、健保互助與社福公平,必須兼顧實際負擔能力
全聯會支持減輕弱勢長者與家庭負擔,也支持改善縣市間補助差異。健保應堅守量能負擔、互助共濟的精神;社會福利應優先支持最需要協助的人。
僅以年齡及所得稅條件作為大範圍全額補助依據,仍須檢視是否充分反映實際經濟能力。對長者整體保障的評估,也應納入疾病、失能、家庭支持與照顧負荷,避免保費補助擴大,必要醫療與照護支持卻不足。
三、福利承諾必須有財源,也要確保照護現場有人力
長者需要及時就醫、住院時獲得安全照護、出院後順利銜接社區與長照服務。這些保障,都需要穩定財源與足夠的專業人力。
中央承擔新增保費補助,涉及公共預算的長期配置。政府應公開財務評估,確保不排擠弱勢醫療扶助、長照服務、偏鄉照護,以及護理人力與職場改善等必要投入。
每一項福利承諾,都必須回答:長者生病時,是否有足夠的人力與資源照顧?
四、支持依法嚴正把關,要求提出完整解方
全聯會提出三項訴求:
1. 保全弱勢保障:完整保留並強化無力負擔長者的健保費、部分負擔及必要自費醫療補助,銜接長照服務,確保保障不中斷。
2. 公開財務配套:清楚說明補助資格、中央與地方責任、長期財源,以及對其他社福與醫療照護預算的影響。
3. 儘速補正修法:納入老人、病人、護理、醫療、社福及財政專業意見,提出兼顧弱勢保障、世代公平與制度永續的方案。
全聯會支持行政院依法嚴正把關,也期待行政院與立法院共同承擔責任,讓政策回到長者與家庭的實際需要,確保福利措施有完整保障、有穩定財源,並能長久落實。
真正的敬老,是讓長者繳得起保費、看得起病,並在需要時,得到安全、可負擔且有尊嚴的照顧。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1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