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積分申請
公告日期: 2021/05/15
標題: 開課單位繼續教育積分申請相關說明--直播課程(非預錄影片課程)

開課單位繼續教育積分申請相關說明--直播課程(非預錄影片課程)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26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C號函: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衛生福利部業宣導開課單位加強辦理網路及雜誌通訊之繼續教育課程,並函釋實體課程得採直播或視訊方式進行,以克服疫情期間醫事人員難以參加實體繼續教育課程之限制,爰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增列備註,說明課程及專題演講以線上同步方式辦理者之品管機制、網路繼續教育之定義及偏遠地區之定義。

本會護理研究發展委員會討論決議,自110712日起,開課單位新案申請異動申請之直播課程,相關規定如下:
一、辦理線上簽到、簽退
       1.全天課程:上午、下午各簽到+簽退一次(共4次報到紀錄)
       2.四小時(包含)以內課程:簽到+簽退各一次(共2次報到紀錄)
二、進行課後滿意度問卷(題型不限) 或 課後測驗
三、「活動內容」分頁之活動名稱請加註「直播課程」字樣。
四、請於「活動內容」分頁之附件上傳滿意度問卷 或 課程考題(不呈現答案)。
五、請於課程簡章中說明積分取得方式:簽到退及滿意度問卷(或後測及格分數)之規定。
六、課後除了登錄學員名單,並請於成果報告中檢附:1.學員簽到、簽退紀錄(需呈現幾點幾分)。2.學員滿意度 或 後測結果(填寫紀錄亦可)。


補充說明:
一、審核通過之案件無法申請退費,如確定改為直播課程,為避免超過課程異動期限,請先進行課程異動,說明如下:

  1. 課程異動請點選:團體類活動>輸入活動代碼>查詢>最右邊快捷徑-異動>說明原因>儲存
  2. 依據本會直播課程相關規定:活動名稱加註「直播課程」字樣,於課程簡章中補充說明積分取得方式,並請提供滿意度問卷 或 課程考題後再次送審。
  3. 提醒您~已審核通過之案件未事先向本會申請課程改以直播方式進行,將無法認列繼續教育積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修正說明:實施方式一之「課程」及四之「專題演講」以線上同步方式(例如直播、視訊或其他方式)辦理者,應有講師「同步」授課;以「預錄」方式進行之課程,係為事先完成課程內容製作,應屬實施方式五之「網路繼續教育」。
故事先預錄影片於線上會議室撥放之方式無法認列直播課程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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